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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
Nov 5, 2018 1:09:56 PM
近期,有纳税人反映,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/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。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,让纳税人全面及时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2日 |